机构职能

科尔沁右翼前旗教育局

来源:科右前旗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办法,研究制定全旗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旗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旗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旗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配备情况。指导检查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工作。

   (四)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旗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旗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

   (六)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民族基础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实施素质教育。

   (七)组织并指导全旗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推进全旗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旗普通、成人的招生考试及自学考试,中考、高中会考的管理等工作。

   (九)指导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工作。

   (十)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实施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教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和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组织开展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十五)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教育系统党建目标的管理考核和指导工作;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培训、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治理和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负责教育局机关党委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扫黄打非工作;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京蒙帮扶及中央定点帮扶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及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研讨。综合调研、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文秘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师资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全旗学校的编制配备情况。负责全旗中小学教职工的表彰奖励、职务评审、教师补充及全国教师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和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负责教师专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旗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岗位聘用和师德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财务股。拟定全旗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教育专款经费、教育捐款、教育贷款、教育收费、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如实全面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及时整理装订、保存;负责全旗教育系统事业发展规划,制订年度财务计划;负责编制全区农村牧区中小学教育经费预、决算;指导全旗农村牧区中小学财务管理,做好财务报表及教育事业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旗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导室对全旗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办学方向、教育质量等工作实施督导;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组织督学依法对学校实施随访巡查、规范办学行为等经常性教育督导活动;对全旗教育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旗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六)安全股贯彻落实安全稳定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全旗教育系统安全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全面掌握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全旗学校安全年度工作方案和考核目标,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 并按预案要求开展各类演练;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收集、整理、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相关数据;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组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协助相关部门对发生事故学校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牵头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工作;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责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及相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类表册、数据和相关材料。

  (七)思政股。负责指导全旗各校(幼儿园)德育工作;推行使用三科国家统编教材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各股室工作,完成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基础教育。负责管理全旗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做好基础教育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推动义务教育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负责规范全旗中小学办学行为,准确把握全旗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状况;负责指导全旗普通中小学招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全旗中小学常规管理和德育工作;负责全旗普通中小学教材征订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幼儿教育负责全旗幼儿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指导育儿教育教学普及、提高及改革工作;负责全旗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注册、年检,办园许可证的颁发和备案工作;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工作;各级各类示范园的创建工作;幼儿教育各类数据的统计及上报工作;做好一年一度的宣传活动月工作;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做好幼儿园课程设置,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杜绝“小学化、保姆化”。

  ()体卫艺劳股负责局机关及全旗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学生各类体育、艺术竞赛和各种交流活动;负责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中小学音、体、美课程落实及音、体、美教师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全旗中小学学生健康进行调查,指导、组织常见病、流行病的预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全旗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成人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教育及教育教学工作。制定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协调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回乡初高中生实用技术培训、职工岗位培训和终身教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教育工会。负责教育系统工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承办教育工会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帮助指导全旗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组织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指导各校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组织有益活动,提高职工思想和文化素质,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认真实施“送温暖工程”,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组织全旗教职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即“三育人”)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团委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各项活动任务;根据教育系统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各基层团队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乡村振兴办公室。按照局党组的要求,认真做好乡村振兴教育方面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做好资料汇总、上报及档案整理。各方协调做好驻村干部的工作、生活等保障。落实好教育系统帮扶责任人的帮扶工作。做好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十五)审计股对教育局及系统各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预算内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教育系统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性进行评审;法律法规规定和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十六)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组织教育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达标校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相关活动;开展推普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县域居民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承办旗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基础建设办公室。负责校舍维修、房屋鉴定、校园规划、校舍加固、水暖、电气维修等。基建统计报表、工程进度报表、基建工程预决算。基建档案图纸归档、电子档案、竣工图归档。前期手续、竣工手续归档。重大项目库建设,在线审批。

  (十八)教育装备管理中心。随时掌握各学校的教育装备状况。负责监督各学校,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账、卡、物三相符。监督各学校教育装备的管理,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负责统筹规划各学校资产采购计划,做好招投标工作及资产调拨工作和资产分配明细。严肃财经纪律,监督监管各学校违反教育装备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教育装备的行为和破坏教育装备的现象,对违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十九)教育基金会。资助科右前旗贫困学生;设立奖学金、奖教金、助学金等对优秀的学生和教师进行奖励和资助;支持科右前旗学校人才引进,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专家到科右前旗进行讲学或任教;支持吸引国内外高水平教育、研究机构与科右前旗开展合作交流;支持科右前旗学校校园建设与改造,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其他捐助者明示的、符合本基金会宗旨和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用途。

  (二十)机关党支部。负责教育局机关党建工作。

  (二十一)教育关工委。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一下代工作。

  (二十二)老年体协。负责教育系统老年体协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扎萨克图西街与乌兰毛都北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482-8398229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吕双勇

  • 所属单位:

  (一)教师发展中心:承担中小学课程规划、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改实验工作和指导学校、教师开发校本课程;开展教学评价及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进工作;对教学工作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及教学评价体系,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及实施工作;组织旗内外教研活动交流开展培养选拔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所需的学科教学和教师教育资源的开发及建设、应用、管理工作;为本地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组织中小学教师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设备开展学习培训,指导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工作的科学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负责实验教学、图书的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旗内开展的中小学各类考试(中考实验加试)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扎萨克图西街与乌兰毛都北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482-8398229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荷花

   (二)干部人事档案中心: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利用和转递;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及数字档案信息;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做好基础建设和业务指导;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定期向同级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人事档案;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扎萨克图西街与乌兰毛都北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482-8398229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静媛兼管

   (三)督导评估中心:在科右前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下,承担教育督导理论研究和重大教育督导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制定;健全和完善教育质量监督体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对民办幼园等办学机构的办学资格和办学行为进行督导评估。指导各类各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学校先进文化建设,建立督学责任区,对全旗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扎萨克图西街与乌兰毛都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3948978637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宝忠

   (四)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有关资助政策文件拟定本旗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收集掌握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日常工作。受理、审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偿还;指导、检查、监督旗内各级各类学校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做好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认定等级及资助工作;做好各学段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培训、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全旗校外教育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以校外教育培训为主要形式,发挥自身优势,以阵地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以社会为舞台,以服务青少年为出发点,为青少年提高自身素质和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服务;整合旗内教育资源,提升活动中心的内涵和质量,增强校外活动的特色与活力;负责管理和指导旗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课外、校外活动,推动中心规范化、多元化发展。负责青少年校外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认真落实“培训与服务并举”的宗旨,突出个性化教育,尊重青少年的兴趣爱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扎萨克图西街与乌兰毛都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5048212646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邓春羽

   (五)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在教育局领导下,负责制定并实施全旗的勤工俭学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学校的勤工俭学、勤俭办学和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及校园环境规划建设、后勤保障与服务。承担着全旗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勤俭办学,学生生产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校园“美化、绿化、硬化”的规划等物质文化建设;各中小学后勤、装备和寄宿制学校后勤、食堂、宿舍管理;学校食堂膳食管理和《菜篮子工程》《豆奶工程》《饮用水工程》《营养配餐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学生健康保障工程建设;学校劳技课教师培训及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学校校产和校办产业管理;教育内部市场管理;学校冬季取暖管理及取暖用煤的统一采购与调拨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监督和指导物业公司建立和实施完善的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体系。对物业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管,为学校后勤服务提供“持续改进、快速反应、全方位保障”的优质服务,确保学校后勤服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负责周转宿舍的日常运转管理。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扎萨克图西街与乌兰毛都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3948236611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白拾成

  (六)教育考试中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招生考试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积极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完成招式考试工作各项任务。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考、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宣传、报名、资格审查、档案管理、电子信息采集及上报工作;组织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上报、普通高考生体检表整理上报、高考政策加分考生审查上报、高考志愿填报咨询、各高考报名点计算机技术人员培训与指导。负责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的使用与日常管理。负责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考、自学考试的考试组织工作,负责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水平、中考试卷的保密、保管及押运、交接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扎萨克图西街与乌兰毛都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3848389928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巴图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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