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科右前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科右前旗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的通知
科右前旗海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现按照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制定《科右前旗 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规范资金使用。
科右前旗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日
科右前旗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依据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兴交发[2024]25号)的通知,结合科右前旗实际,制定《科右前旗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思路和要求,着力于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城市,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调整资金使用方式为手段,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客运、农村公交等行业补贴政策,持续巩固建制村通客车成果,促进农村客运、农村公交等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使用原则
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使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三、资金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第二批)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23]1111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涨价补贴自治区统筹部分,下达我旗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8.831 万元。
四、资金分配依据及金额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第二批)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23]111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农村公交可持续发展,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涨价补贴自治区统筹部分下达我旗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8.831万元,应优先用于农村公交补贴,具体可参照农村客运补贴标准执行,已申报农村客运和新能源公交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领取补贴。农村公交的运营,对方便城乡居民出行,提高城乡客运网络覆盖广度、深度和服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根据各企业上报农村公交运营情况,现将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8.831 万元给予科右前旗海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者运营补贴。科右前旗海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农村公交(燃油)车共计2辆,年度运营座位总里程186600公里,按照座位里程数占比进行资金分配。
五、补贴资金管理
请科右前旗海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妥善安排好补贴资金使用工作。取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应当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负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申请和评审材料,以备核查。申报补贴资金的经营者,不得将资金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不符合规定的一般性支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一经查实,取消“十四五”期间各项补贴资格,并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