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制度
科右前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制度
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和帮助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重建重塑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大队实际,制定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制制度。
建立“双书同达”工作机制。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和“一处罚一告知”原则,法制股在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做到“双书同达”。通过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工作流程、公示要求等内容,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积极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减少失信成本,及时开展信用修复,解决“一罚了之”、企业对修复时限流程不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