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56号)要求,自治区实行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公告》《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做好全盟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旗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开展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首次注册工作。经现场审核,给出初审结论,初审合格341人。
现将初审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右前旗教育局反映(受理电话0482—8398230)并提供书面材料。
公示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4年科右前旗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首次注册初审结论的公示.xlsx
科右前旗教育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