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屯满族乡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旗委、旗政府:
2024年,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满族屯满族乡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依法治盟部署要求情况、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相关文件,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共梳理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0类权责事项39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申请人只需申请一次,递交一次材料,即可实现“一次性接诉即办”。积极推进全程网办工作,创新推行边境地区“3+N”便民服务体系,设立乌兰敖都嘎查边境服务站,并组织值班干部下乡入户帮助牧民群众收件,服务范围覆盖所有偏远牧点。12345政务服务平台累计办理群众反映问题388件,截至目前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依法全面推进行政决策
公共权力运行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均通过政府专题会议决策,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项目,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实行人大代表票决制,形成人民参与、人民监督的决策方式。设立乡长信箱,公开征求干部群众各类诉求,已公开处理群众来信6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聘请有资质的法律机构或人员在行政决策、合同审查、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5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优化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乡执法队、司法所会同边境管理大队边境派出所,积极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满意率均为100%。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指引要求,一是主动担当、靠前部署,带领干部下乡入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清理攻坚行动,累计联系农牧民群众700余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8件,解决实际问题105件,受理各类信访事项49件,目前已办结47个,办结率达96%。二是召集干部群众和法律机构,对涉法涉诉案件亲自研判,全年累计办理涉法涉诉案件8个,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涉府案件开庭3次,组织人民调解员42人,走村入户开展人民调解21件,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件,挽回经济损失约30余万元。
(五)全面提高政府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集中专题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在政府班子会议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认真研读分解领会《兴安盟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用法律法规武装头脑,不断提升乡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截至目前,政府系统集中学法20余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5次,全乡机关干部人员学法参学率达100%,组织各嘎查开展下乡入户普法活动30余次,与边境派出所、学校、卫生院等单位联动开展普法活动19次,成功举办4·15“同心成边”推动“五边”行动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现场参与群众超300余人,全面形成了尊法、普法、守法、用法新常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和先进地区优秀经验做法,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工作推进和成效不平衡,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上,不同职能部门和嘎查(社区)之间存在差异。二是行政执法工作监督难度较大,受牧点地理位置和基础设施影响,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还没有完全畅通。三是行政执法部门在进行行政处罚等执法过程中存在细节上的纰漏,群众满意度还需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组织推进
一是严格按照“一规划两纲要”要求,细化责任分工,高效组织落实,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二是组织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专题调研、督办检查,对工作不力、推动迟缓的地方、部门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三是继续科学谋划推动全乡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紧紧围绕抵边牧区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巩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率。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纪律和能力建设,改进队伍纪律作风,提升队伍整体执法能力。三是继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监督落实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审查率,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发布机制和到期退出机制。三是健全完善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依法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查督办,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保障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