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加强2025年寒假期间师德师风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教育局,盟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寒假期间是教师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高发期和重要时间节点,为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现就做好假期师德师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统一组织学生补课或自习。
二、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或辅导。
三、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辅导。
四 、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五、严禁以任何理由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全盟各中小学校要在寒假前开展一次面向全体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注重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兴安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及惩处办法(修订)》以及“教育家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各地各校要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各类师德师风违规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对师德师风问题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学校应合理安排教师日常工作,不 安排教师承担非教育教学任务,不强制安排一线教师在周六日、节假日以及寒暑假值班值守。同时,引导教师正确理解减负相关政策,应由教师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不得推诿。
兴安盟教育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