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由原取水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造成停止取水满2年且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尚未届满的,经原取水审批机关同意,可以保留取水许可证。
经对取水量的核实,现对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取水许可证进行注销,附注销名单。名单内需要保留取水许可证的用水户,请在8月1日之前与我单位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世博
联系电话:17684800147
附件:关于注销部分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连续停止取水满两年用水户名单
科尔沁右翼前旗水利局
2025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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