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中共科右前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科右前旗政府办公室 作者:科右前旗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05 09:30 浏览次数: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1日至11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科右前旗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1月8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科右前旗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巡视整改对科右前旗的重大意义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在科右前旗工作期间,本着对党的事业无比忠诚、高度负责的精神,不辞辛苦、履职尽责,通过谈话、接访、调研等方式,结合实际,深入基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督查组从措施有没有、机制建没建,到效果好不好、处分给没给等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评定,通过客观有力的督查,切实打通了我旗巡视整改工作“最后一公里”。巡视组和督查组指出的问题,既客观评价了我旗的工作,又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使我们深受教育,也深受触动和警醒,是准确把脉问诊后开出的一剂良方,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期间,巡视组和督查组表现出了极强的政治观念、大局意识和很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展现了恪尽职守、求真务实、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给我旗广大干部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巡视整改工作,我旗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巡视工作,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准确地理解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更好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我旗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健康、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转变作风,更好地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有助于我们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使各级干部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更好地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我旗倍加珍惜这宝贵的巡视和督查成果,倍加珍惜当前我旗“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人心思进、政通人和”的大好局面,不折不扣抓整改,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推动科右前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以坚强的组织保障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我旗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整改督查通知书》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夯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查问题、找根源、定举措,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旗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旗委于1月10日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常委会,及时传达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会相关情况,要求班子成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要求,将巡视反馈意见和尤丽霞同志讲话精神以通报的形式在全旗下发。3月23日,组织召开旗委常委会,围绕我旗整改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形成了抓整改、促落实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明确了整改主体。按照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成立了科右前旗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旗委书记任组长,旗委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全面负责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1月18日,旗委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扣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工作理念,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2月10日,旗委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意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思路和措施,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起到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齐心协力抓好整改的目的。

  三、逐级夯实责任,严格督导落实,以务实的举措确保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稳步推进

  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我旗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一研究、梳理、细化,逐项分解任务,逐条研究措施,第一时间精心制定了《科右前旗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开展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10个方面、31项、49个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每一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旗委书记作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抓全面,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对重点问题亲自过问解决;各旗级领导作为责任领导,带头认领、对号入座,逐项检查分析,逐项研究解决,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各项整改落实任务,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坚持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深入挖掘、全面整改,力争取得更深入、更全面、更扎实的成效。同时,本着“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的原则,把整改落实任务分解到全旗各地各部门。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组织开展全旗巡视反馈整改督查工作,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全程督导,逐项对号,逐项销号,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整改成效逐项核查核实,检查验收,确保每项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见人、见事、见物,确保整改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四、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项抓销号、求长效

  (一)扎实做好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旗委修改完善了《中共科右前旗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科右前旗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并严格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旗委常委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动全旗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责任追究。四是认真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和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旗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执行不好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组织约谈,要求针对此类问题立即整改。对各地各部门“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情况进行了第一轮督查。修订完善了《科右前旗贯彻<加强对地方党政正职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一把手”不分管人财物要求。旗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组织约谈,要求针对此类问题立即整改。将“一把手”直接分管人财物问题纳入全旗年底实绩考核。各地各部门开展“一把手”还直接分管人财物问题的自查自纠,不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确保派驻机构“全覆盖”。采取“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已将未实现“覆盖”的部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年计划组织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少于6次。2018年以来,旗委常委会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4次。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年度基层宣讲重要内容,组织各级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要点;依托基层大讲堂,组织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二是正在筹备全旗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综合理论测试,计划近期开展集中测试。三是制定《科右前旗党校2018年教学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纳入本年度领导干部知识更新培训班、后备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各类主体班次教学计划,设置了《守望相助团结奋斗 共同创建美好生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课程,并纳入《2018年科右前旗党校意识形态专题课程清单》。在今年新招录储备人才培训班中开设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课程。四是持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新闻宣传和网络宣传,专版刊发《习近平总书记心系北疆 三次妙喻赞内蒙古》系列专题报道。推出了《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报道,同步推送《牢记嘱托不负期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专稿。科右前旗新闻网刊发各地各部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工作动态6次。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积极有序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提高保障农牧民生产风险防范能力。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农牧民合作社规范评定办法》《科右前旗农牧民合作社扶持方案》,并严格组织落实。按照实施“四个100”工程总体规划,2018年,计划启动50家重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将合作社旗级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划转至旗农牧业科技局。

  (三)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共科右前旗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及时对未开工建设、未启动实施的重大项目进行例会研究,加快项目进度,不断推进旗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修订完善了《中共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经旗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对旗政府党组组成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规范基层单位民主决策程序。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是相关领导对教育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研究制定了《科右前旗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科右前旗教育系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已于2017年4月末收回第四中学校区,并在全旗各学校开展自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修订完善后的《中共科右前旗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对“三重一大”记录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底实绩考核。由苏木乡镇纪委负责监管“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情况;旗直机关明确专人负责“三重一大”记录,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监督,旗纪委监委负责随机抽查、专项督查、追责问责。

  (四)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破解环保生态问题。对于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5月违规新建的5处旅游接待用房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原状。旗政府分别召开3次常务会议,成立清理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章建筑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工作方案》。经旗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保护区内既有的基础设施,在经过第三方评估后给予适当补偿,目前,核心区、缓冲区内建筑已全部拆除,对责任科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加大草原生态监管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旗委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二是旗政府连续2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草原生态监管事宜,成立了科右前旗打击非法开垦草原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为草原监理站设立公安执勤室和10个基层草原管护工作站,每个草原管护站设管护员5人。三是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禁牧封育的令》,有效遏制全旗森林和草原资源破坏势头。四是按照《科右前旗草原补奖实施方案和办法》,科学合理核定了天然草场载畜量,全面落实好草原补奖政策。五是严厉打击开垦草原、违法征(占)用草原等行为,对46个非法开垦草原及违法征占草原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金,其余41件案件移送相关执法机关。加大城乡环境治理力度。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各苏木乡镇(场)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包村单位、驻村干部经常深入嘎查村指导帮助村屯开展环境整治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划,10月底前实现229个嘎查村垃圾集中清运。按照上级工作安排,我旗环保部门届时将对辖区内符合规定要求的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五)坚持以党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党建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及时对旗委常委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分管党建责任人,确保全旗基层党建工作有序、规范运行。同时,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旗委政府部分议事协调机构有关人员的通知》,调整完善了全旗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抓党建“五个一”工作机制,做到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研究部署、定期统筹调度、定期督促落实、定期考核评价,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将党建工作作为旗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内容,制定了《旗委常委会例会计划》,全年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二是2017年度嘎查村级组织保障经费已全额拨付至各嘎查村集体账户。将2018年度嘎查村级组织保障经费预算纳入财政预算。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2018年旗乡两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组织旗委中心组、各乡局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了《兴安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专项督查重要内容,实行中心组学习情况月报送制度和半年督查通报制度,每半年督查和通报1次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切实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一是要求个别部门机关党支部对“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问题”进行说明。制定2018年度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好《党员政治生活档案》《党员政治健康档案》记录制度。组织旗直机关单位学习了《中共科右前旗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通报精神并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由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宣传部组成督查指导组对各地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了1轮督查。二是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成立工作指导组,对各地各部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现场指导,确保组织生活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完善全旗基层党组织规范执行“三会一课”的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党员政治生活档案》《党员政治健康档案》,保障“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旗委常委会高度重视以往民主生活会组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对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规定的会议程序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质量要求等重点内容,真正做到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有成效。同时,坚决抓好会后整改,做到真改实改、一改到底,着力解决整改落实不坚决、不彻底问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建立了旗级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备案制度,每年旗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到联系点讲2次党课。二是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报备和全程纪实制度,形成督导问责机制,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管理力度,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三是规范组织生活记录本,向嘎查村下发“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向机关党组织下发“党建规范化‘6+N’记录本”,明确规定党建工作和组织生活全记录、留痕迹。四是将规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纳入全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目标,加大考责问责力度。五是进一步提高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党建直通车覆盖率和使用率,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计划报备制度,对苏木乡镇和嘎查村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全程纪实。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组织生活缺项、造假等问题的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了谈话提醒、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转任非领导职务等组织处理。二是要求各苏木乡镇党委和旗直部门单位党组织针对“组织生活缺项、造假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重点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组织全旗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机关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增强参加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选派14个旗级督查指导组,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五是起草了《科右前旗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督查监管办法》,以制度化举措保证民主生活会检查督促工作常态长效。

  (七)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嘎查村“两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前谋划2018年嘎查村 “两委”换届工作,对现有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委员进行了全盘摸底,着重对2015年以来嘎查村书记有违纪违法情形的55个嘎查村进行全面排查,将有关调查情况上报盟委组织部。强化培训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农牧民党员理论素养,加强嘎查村后备干部的培养启用力度,鼓励扶持有意愿、有能力的本土青年参加嘎查村“两委”换届竞选。强化村级组织理论阵地建设。加大对暂未开通党建直通车的嘎查村管护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的监管力度,保证其使用效果。全旗已有131个基层党组织开通党建直通车,整体使用状态良好,今年对未开通的符合条件的嘎查村完成设备安装。将22个嘎查村危旧狭小活动场所全部列入苏木乡镇2018年度建设任务,年底前建成使用。加大监管力度。旗纪委监委、旗委宣传部开展了农村牧区违纪问题警示教育活动,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嘎查村级干部。制定了嘎查村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全力抓好换届督导,严肃换届纪律,全力做好2018年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赴赤峰市考察了“三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工作,召开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三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科右前旗纪委监委加强基层“三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科右前旗“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增强村级财务、事务透明度。在部分苏木乡镇建成“谈心谈话室”,促进苏木乡镇党委扎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管理教育职能,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增强监督管理实效。

  (八)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带头讲党课、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带头深入基层一线服务群众,形成以上率下、以带促学、整体联动的学习教育氛围。二是坚持支部引领,把党员教育管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为关键,强化科学考评、突出考责问责,开展多样化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坚持督查考核,按照旗级领导包片包乡工作安排,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对基层党组织进行督查指导。四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各旗级领导原则上每年不少于70天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

  (九)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一是旗纪委监委建立了《关于提请旗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制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协助旗委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切实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及时提请旗委常委会将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列为传达学习必修内容,每年至少专题学习相关内容6次。目前,已经开展了3次专题学习,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盟纪委(扩大)会议精神。三是按照计划,2018年2月5日,召开了中共科右前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一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旗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一签订责任书。二是要求各旗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分管工作会议上及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对分管战线、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管辖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两个责任”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组成7个督导组在全旗范围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监察组)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科右前旗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整治“村霸”问题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召开科右前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持续深入开展缉枪治爆和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暨农村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纪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既抓涉黑涉恶腐败,也抓涉黑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制定《科右前旗公安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科右前旗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二是把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持续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三是结合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四是加强对基层带头人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健全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离任审计等制度。五是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集中力量进行查处。

  (十)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力度一是旗纪委监委定期为旗委书记提供约谈对象名单,提请旗委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现已对6名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建立《关于提请旗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提请党委主体责任内容清单和时限要求。三是研究制定了《科右前旗常委会成员廉洁承诺制度》,提请旗常委会成员每年年初对照自身廉洁风险防控重点进行廉洁承诺并签订承诺书,年末进行廉洁述职。四是严格按照《旗委书记、纪委书记与旗委常委会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试行)》,针对旗委常委会成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随时进行提醒和纠正。五是修订完善了《科右前旗贯彻<加强对地方党政正职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扎实推进纪法衔接工作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科右前旗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及制度》《中共科右前旗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3月1日召开了旗委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三是严格执行《科右前旗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办法(试行)》,确保形成反腐合力。四是按照“一月一报告”原则,督促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时梳理、移送问题线索,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各成员单位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44件。加大派驻机构和基层纪委监督力度一是截至2017年底,全旗各苏木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全面突破“零立案”。二是制定印发了《2018年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举办至少4次专题培训班。2018年1月9日至13日,组织开展了为期1周的全旗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三是健全纪检监察部门指导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执纪审查组团工作机制,综合调配执纪审查力量,提升派驻监督能力。四是将2018年定为“全旗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巩固提升年”,于4月13日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

  (十一)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执纪问责。加大问责力度一是对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排查出未进行追责问责的案件1件,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对2017年查处的“雁过拔毛”式腐败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进行梳理,对3名责任领导进行追究。三是加大巡察工作力度,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地区部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是旗委旗帜鲜明支持纪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党员干部进行处分,坚持管住大多数与严惩极少数并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二是要求全旗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旗委党校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必修内容,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对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解和把握。三是制定培训方案,通过辅导讲座、警示教育等形式进行集中培训。四是认真贯彻执行《科右前旗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处置方式,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提高第三种形态处置比例,使“四种形态”运用更加合理。严格监督执纪一是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重新启动初核程序,已对有关人员立案审查。二是修订完善了《科右前旗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科右前旗纪委监委转交信访举报件督办制度》,实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加大问题线索甄别力度,对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三是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纪委审查(调查)案件“一案三报告”制度》《科右前旗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问题线索处置流程。

  (十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定期对乡科级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明确正职岗位配备时限,出现空缺时,确保三个月内补充配备。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工作,对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了考核推荐,为2018年度副科级后备干部动态调整做好准备。旗委组织部、统战部对非党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形成初步意见。

  (十三)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及时移送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全面掌握干部廉洁情况。健全完善廉洁意见回复工作制度,严把线索排查关、廉洁审查关,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和正在立案审查的拟提拔任用干部,及时提出使用意见。严格执行《关于防止“带病提拔”的意见》,深化日常了解,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干部违法违纪处分决定定期收集机制,按季度、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干部处分书面材料收集归档,随时备查。严格执行干部监督联席制度,实行科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执纪执法部门备案制度。

  (十四)规范干部考察工作程序。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定的程序、范围、方式等相关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相关制度,加强动议审查,注重推荐考察。三是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干部人事档案新形成材料归档暂行办法》,对入党、处分等方面的材料归档进行具体要求,加大档案任前审核力度。四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档案缺少入党材料进行全面清查,每半年集中归档1次。

  (十五)严肃查处违规兼职和“吃空饷”问题。一是对2017年排查出在企业违规兼职的领导干部已进行了清理,现在均已不在企业中担任职务。二是对巡视反馈“吃空饷”的人员进行了核查,对确实存在“吃空饷”人员视情节轻重作出开除公职、追缴“吃空饷”金额等处理。同时,对涉事人所在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三是对受党纪处分不再上班的领导干部仍享受在职工资待遇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并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履行请销假手续、追缴违规所得、要求其回原单位上班等处理。四是成立了科右前旗企业违规兼职督查领导小组和科右前旗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抽查,建立了“吃空饷”人员整治情况台账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报告制度,旗委组织部与旗工商质监局、地税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建立联合信息共享机制,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十六)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对巡视组指出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共科右前旗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了旗委常委会例会计划,每年进行2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017年12月,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形成了分析研判报告,并在党内通报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旗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旗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所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各乡局级党委按照旗委的做法进行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2017年11月,旗委中心组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规定。2018年2月,组织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坚持和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乡局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了《应知应会意识形态领域基本知识》。四是印发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讲话汇编》《应知应会意识形态领域基本知识》1000册,组织全旗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学习。五是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2018年度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培训计划》,面向各苏木乡镇宣传委员和旗直部门宣传骨干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网络舆论引导等领域的专题培训。六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对苏木乡镇宣传委员任职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对苏木乡镇宣传委员任职情况进行督查。将苏木乡镇宣传委员专职情况纳入全旗意识形态工作督查重要内容,坚决杜绝宣传委员兼职现象。

  (十七)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一是制定了《科右前旗党校2018年教学计划》,将意识形态纳入本年度各类主体班次教学计划,确保各主体班次学习研讨满8学时。分类设置意识形态教学专题,制定《2018年科右前旗党校意识形态专题课程清单》。举办科右前旗新招录储备人才培训班、科级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和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嘎查村干部、嘎查村第一书记党的十九大精神等3期培训班,均开设了意识形态专题课程。二是旗委宣传部在党校举办了苏木乡镇党务副书记、宣传委员《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培训班。旗委防范办在党校举办了青年干部反邪教培训班,旗委党校安排教师对意识形态课程和反邪教课程内容进行专题备课。三是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补点工程,计划在地面广播信号还未实现有效覆盖的9个苏木乡镇,新建11个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覆盖发射台。旗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已完成项目选址,并对由各苏木乡镇负责建设发射台机房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工程计划6月份开工,年底前完成。

  (十八)全面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控能力。一是修订完善了《科右前旗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二是对全旗网站、新媒体平台进行了摸底,建设政务媒体“两微一端”宣传矩阵,积极开展网络正面宣传。三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号开设及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开设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号,对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把关、运营管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十九)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成立由旗扶贫开发办、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组,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与调查。对于出现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提醒谈话、书面检查、诫勉等处理。由旗财政局负责,每年对各苏木乡镇(场)财务人员进行至少2次业务培训,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十)突出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是核实相关线索,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求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旗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充分发挥监察委员会职能作用,从严从快查处招投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围标串标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出现问题的相关单位作出罚款等处理,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旗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开展综合治理整顿行动,按照清理整顿结果,将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二十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给予其记过处分,旗级分管领导对时任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二是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三是充分发挥监察委员会职能作用,着重整治挪用公款和贪污受贿等行为。四是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风险管理办法》,增补基金安全隐患管理方面内容。五是加强对苏木乡镇(场)保障所工作人员和嘎查村(社区)协办员的培训,提高其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大力开展基金安全教育。

  (二十二)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旗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相关科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违规办婚宴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春节期间“两级联动”明察暗访的通知》《科右前旗2018年纪律作风突出问题第一轮交叉暗访工作方案》,实施旗乡两级联动,严肃惩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针对公车私用、工作纪律、“三公经费”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工作,通报1次。完成办公室超标全面清理,将其列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严防类似问题“反弹回潮”,并对有关科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通过4个阶段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二十三)规范公车管理使用。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是相关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二是对巡视期间发现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进行及时核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或相应组织处理。三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春节期间“两级联动”明察暗访的通知》,组成10个明查暗访工作组,对全旗各地各部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进行2轮检查,对4起公车违停问题进行了点名通报批评,对其中2件公车违停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立案审查1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四是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实施方案》,将2018年定为全旗纪律作风整顿年,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成立领导小组,重点整治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

  (二十四)坚决整治干部工作日期间饮酒问题。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是旗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旗纪委监委对喝酒引发刑事案件和巡视期间午间饮酒问题的12名公职人员进行了核实整理上报,并进行了严肃处理,盟纪委已对出现问题的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三是将饮酒引发刑事案件、干部酗酒等问题列为“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重要内容,并将公职人员饮酒引发刑事案件等违纪问题列为警示教育重点。

  (二十五)全面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一是完成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年度考核工作,按照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机制。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驻村第一书记及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明确选派标准,重点加大对23个深度贫困嘎查村工作队的选派力度,围绕驻村时间、职责任务等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四送四扶四帮助”,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真正发挥作用。组织召开了旗委农村牧区工作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再要求、再安排、再部署。二是严格落实驻村干部管理责任制,将派出单位监督管理责任、苏木乡镇日常管理责任、旗委督查考评责任环环相扣、紧密结合。三是制定印发了《科右前旗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方案》,利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为贫困群众进行一对一政策解答和健康指导,制作健康扶贫宣传手册、海报等,并下发到全旗每个贫困家庭。四是严格执行医疗救助资金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和省外住院患者到民政局直接结算两种支付方式,目前已将应予以补助的所有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二十六)严格按照“六个精准”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严格按照自治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实事求是,查缺补漏,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各苏木乡镇党委切实履行本地区扶贫主体责任,针对扶贫领域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继续在“精准”二字上下功夫,坚持“菜单式”“托管式”为主、“资产收益式”为辅的产业施策模式,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施策。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无劳动能力的高龄贫困户购牛问题,目前已按规定妥善实施托管。

  (二十七)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相关地区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作出书面检查处理。成立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组,对各地2014年以来扶贫领域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外聘2家甲级社会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扶贫项目全过程审计。

  (二十八)强化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了《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制度》《中共科右前旗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制度》等制度文件,将巡察工作规划、工作计划、方案等重要工作制度的审议纳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二十九)着力提高巡察监督工作质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把握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巡察监督。制定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在每轮巡察前对巡察干部进行系统业务培训。加强对巡察报告的审核把关,经主要领导审阅后形成正式报告上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三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升巡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逐步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加强巡察办与旗纪委监委的协调联动,及时了解相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对拟提拔干部、实绩考核科级领导干部征求巡察工作机构意见。

  五、深入完善机制,注重常态长效,确保巡视整改成果长期发挥作用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旗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巡视整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持续深入,久久为功。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治区党委巡视及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为推动科右前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要求,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清醒和自觉坚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旗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委监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履行监督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严格追究问责。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机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加大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深入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二)完善制度机制,构筑常态长效。注重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果的运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指出的10个方面问题,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深入研究分析,举一反三,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述职述廉、述职述责、交心谈心、民主评议、检查监督、考评考核等工作机制,把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固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靠制度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运用巡察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形成监督越抓越严、执纪越来越严、问责越来越严的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

  (三)坚持求真务实,全力推动发展。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为谋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强大动力,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提振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把巡视整改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打赢“三大攻坚战”结合起来,与我旗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全域旅游、五城同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着力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上见实效,着力在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上见实效,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上见实效,充分体现巡视工作的治本作用,把巡视工作成果体现到富民强旗、加快发展的具体工作中。

  总之,我旗将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务求实效抓整改,实现巡视整改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不辜负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科右前旗的殷切期望,给自治区党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82—8399003;邮政信箱:旗党政综合办公大楼311室,请在信封上标明“对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字样;电子邮箱:qwb8399029@163.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 地址:内蒙古科右前旗党政大楼252室 联系电话:0482-8399165

政府网站标识码1522210017 蒙ICP备2021004128号-1 蒙公网安备152221020000001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82-8399165 举报邮箱kyqqw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