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序号 | 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 具体事项(子项)名称 | 受理或审批时可容缺材料 | 备注 |
1 | 公安局 | 特种行业旅馆业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卫生许可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房屋平面图5.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 |
2 | 公安局 | 主项变更 | 申请变更姓名、民族、年龄 | 户口本 | |
3 | 公安局 | 户口迁移 | 户口迁入 | 户口本、身份证 | |
4 | 公安局 | 机动车检验 | 机动车检验 | 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逾期先检车后处理措施 | |
5 | 公安局 | 机动车登记 | 机动车转移登记 | 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时,予以容缺办理:1.机动车与档案照片相符,但是与行驶证有差异的2.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后尾部加装装饰性排气管(改装消声设备的除外)3.风窗玻璃有裂纹不影响行车视线的(大型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除外) | |
6 | 公安局 | 机动车登记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对缺少或者损坏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汽车成员反光背心的车辆,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需要查验的环节,由查验员填写格式化的告知单,交由机动车所有人或代办人签字,并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告知的过程。完成上述事项后予以办理业务。 | |
7 | 公安局 | 机动车登记 | 机动车变更登记 | 对缺少或者损坏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汽车成员反光背心的车辆,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需要查验的环节,由查验员填写格式化的告知单,交由机动车所有人或代办人签字,并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告知的过程。完成上述事项后予以办理业务。 | |
8 | 公安局 | 机动车登记 | 机动车转入登记 | 对缺少或者损坏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汽车成员反光背心的车辆,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需要查验的环节,由查验员填写格式化的告知单,交由机动车所有人或代办人签字,并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告知的过程。完成上述事项后予以办理业务。 | |
9 | 公安局 |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 |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 |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身份证明 | |
10 | 公安局 |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身份证明 | |
11 | 公安局 |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 |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 |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身份证明 | |
12 | 公安局 |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 |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 |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身份证明 |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 地址:内蒙古科右前旗党政大楼252室 联系电话:0482-839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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