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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作者: 来源:前旗卫生局 发布时间: 2008-07-02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区、盟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为加快我旗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科右前旗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发展卫生事业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一五期间,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因此,统筹谋划我旗卫生事业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思路,对保证我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更好地为全旗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全面深化卫生改革,突出卫生工作重点,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积极推进卫生管理法制化、资源配置科学化、卫生服务优质化、生活方式文明化、医药卫生信息化进程,逐步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执法等卫生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健康权益,促进全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以卫生改革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为根本出发点,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卫生事业发展之路。
  坚持重点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原则。在巩固发展城区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地位的同时,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中医药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初保和预防保健以及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发展卫生事业要与科右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实际健康需求相协调。
   坚持质量与效益的原则。合理规划和构建全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卫生服务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坚持大卫生观念的原则。把卫生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转变人们的卫生观念、增进有益健康的行为方式上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对卫生工作的参与程度,共同制约健康影响因素,促进与此相关的多部门配合协调,促进社会人群共同参与。
   
三、卫生事业发展目标
 (一)总目标
 十一五期间,科右前旗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实现人人享有与全面小康生活相适应的卫生保健,居民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明显提高。使三大卫生体系更加完善,国民健康指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二)主要目标
  1、巩固和提升旗级医疗单位的卫生服务中心地位。
   2010年底,全旗旗级医院、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和设备改造任务基本完成,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得到完善,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中的业务指导中心职能作用和执法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建立起网络健全,队伍专业素质较高、管理精干高效、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通过各级政府财政投入,社会筹资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装备乡镇卫生院改善乡卫生院的就医条件,提升其服务能力。
  健康教育知晓率城市达90%以上,农村达85以上 %
  3、形成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以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村卫生组织为基础的公共卫生体系。
  全旗农村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0%;提供常见传染病和艾滋病预防保健咨询服务;氟病、布病、鼠疫等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全旗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慢性非传染疾病防治工作得到积极发展。到2010年全旗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085%以上,新法接生率达100%

  4、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起能够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我旗经济发展水平,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覆盖全县农民。到2010年,所有乡镇都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100%,解决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
  5、无偿献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临床输血规定》,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弘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大力开展节约用血、科学合理用血和自身输血,五年内成分献血使用率达95%以上。
  四、主要措施和对策
  (一)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促进卫生事业良性发展。一是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切实转变管理职能,运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指导、信息服务和经济手段等,加强卫生行业管理。要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健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对全旗范围内的卫生资源,包括机构、床位、卫生人力、设备、经费,无论隶属何种部门及何种所有制性质,均纳入规划,由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业宏观管理。二是进一步实施并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医疗服务体系,将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两类,实行不同的财政补助和税收政策。在此基础上规范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合理划分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职责范围,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三是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医疗卫生单位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有责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继续推行和进一步完善院(所、站)长负责制;推行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物价变动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
  (二)积极实施人才兴卫战略,不断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思想观念,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注意临床学科带头人和基层医疗单位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造就一批拥有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的业务骨干,以形成不同层次的高素质的学科人才队伍。要继续抓好在职卫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提高卫生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卫生技术人员结构趋于合理。加强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健全卫生人员晋职、考核、进修评聘制度,将其纳入正常化、规范化管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选拔引进高层次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卫生队伍,改善提高人员结构。
  (三)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加大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力度。一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要通过财政投入,动员社会捐资等方式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基金,用于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的大病治疗、住院分娩等费用。二是加快农村医疗机构建设发展,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分级医院管理标准等要求,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建设装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提高诊疗水平,拓宽服务领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农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三是加强村级卫生组织建设,全面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落实农村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任务。四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落实《纲要》指标体系。
  (四)加大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加强《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尤其是服务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增加对卫生监督的投入,改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严格执业人员的资格的审查和岗前培训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对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场所的监督监测,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可靠的卫生保障。
  (五)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和优化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合理发展专科医院。坚持继承和创新的方针,推动中医事业快速发展。认真贯彻《中医药条例》,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发展新的特色专科。
  (六)切实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工作。深入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提高各类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能力,以预防、控制艾滋病、结核病、肝炎和其它慢性传染病等重大疾病为重点,强化疫情预测和预警报告制度,落实干预和防控措施,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构建以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突出抓好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健全组织,完善功能,发挥作用。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着力功能调整,紧紧围绕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防治开展工作。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计划,普及医药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动员全社会参与,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城市”、“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认真贯彻一法两纲,加大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婴幼儿系统管理力度,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七)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为卫生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把卫生工作作为执政为民、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要把卫生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树立大卫生观念,使卫生事业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
  (八)加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卫生行业文化,塑造卫生行业新形象。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行业作风与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围绕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抓好卫生系统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创新优化服务环境,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开展文明医院、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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