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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旗工商局实施 “四抓”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作者: 来源: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08-07-01

      兴安盟科右前旗工商局在食品监管工作中通过实行“四抓”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使辖区食品安全率不断提升。
      一抓构筑食品维权网,把维权触角深入到各村屯。该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实施了“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建立了企业商户自律平台,消费者监督平台及工商部门监管平台;制定并推行了以“一书、两帐、四单、五制”为主线的1245模式;以村镇两级为单位,成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联系站”,由科右前旗工商局向申诉举报点成员提供责任区市管员联系卡,与举报点成员签订
责任状,明确权利义务,并定期开展举报点成员培训,培训政策法规,讲授识劣辩假知识。
        二抓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工程,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该局率先在兴安盟地区提出并实施了食品安全示范工程,要求各基层工商所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对本辖区培育的示范店(超市)按照评定规则进行考核。利用两年的时间,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形成了食品示范超市+食品示范店+食品示范镇三层示范格局,为食品安全经营起到了引导带动作用,营造了科右前旗地域的食品放心环境。
       三抓创新重宣传,提高辖区食品安全度。根据该局辖区95%以上为农村(牧区),农牧区消费者和经营者食品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各工商所专门为消费者和经营者设置了“双向警示”。它被当地的群众称做“食品安全指南针”。“双向警示”要求工商所从经营与消费两个环节入手,分别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不定期发布食品安全警示,起到了很好的监管效果。工商所印发了《商品经营醒示通知》,与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将食品停止(或者恢复)销售信息、食品退市信息、被媒体报道或者其他途径获得涉嫌有安全隐患的食品信息、消费警示等项内容予以及时公示。
         四抓经营者自律,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该局在全盟首家建立实施了超市食品安全自律制度,该制度共由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帐、质量承诺、质量责任、协议准入六项制度组成。该制度完善了食品销售企业对供货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检报告、进货票据等原始资料的前期审查,并将原始单据、销售情况录入微机,实行了微机化管理。对散装食品、熟食等食品要求食品企业联合厂家进行直接定做,做到了场厂挂钩。通过实施企业自律制度,食品经营户的自律意识明显增强,质量观念有所提高,接受监督的意识得到加强,提高了超市的食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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