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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科右前旗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右前旗 作者:旗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17 14: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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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科右前旗中小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56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94号)《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公告》《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做好全盟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下半年我旗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全旗公办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注册范围外的其他教师资格证持有人不参加此次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被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首次任教教师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人员须在申请注册前一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对低段高聘、高段低聘以及一人多证、科证不一等特殊情况,按下列办法注册:

  (1)“低段高聘”的,即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包括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在其他学段或岗位任教的),在首次注册工作中,可持该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注册。首次注册后再进行定期注册时,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须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岗位任教,否则注册不合格。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启动后,各地各校对新聘任教师不得再“低段高聘”。

  (2)“高段低聘”的,即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再低学段任教的,可持该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注册。

  (3)“一人多证”的,即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可选择与现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4)“科证不一”的,即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与现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信息;在填写现任教情况内容时,须填写实际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信息。

  (5)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书在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或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在中等职业学校教授文化课的,证书相互通用,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注册。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一个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给予暂缓注册结论: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培训学时或等量培训学分;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挂职、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提供证明材料);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4.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受到处分(处罚)的,且在处分(处罚)期内。

   中小学教师资格暂缓注册者原则给予两年过渡期,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重新申请定期注册的条件如下:(1)因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暂缓注册的,应在过渡期内参加相关培训,补齐学时并取得合格证明;(2)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暂缓注册的,在过渡期内,恢复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学校组织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3)因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的,应在过渡期内,由所在学校组织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4)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受到处分(处罚)且在处分(处罚)期内暂缓注册的,在处分(处罚)撤销或处分(处罚)期结束后,由所在学校组织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暂缓注册者在两年过渡期满后,仍未达到注册条件的,视为注册不合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给予注册不合格结论:

   1.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及以上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三、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初审、公示时间:11月20日—12月15日,各中小学定期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11月20日-30日;

   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11月20日-12月5日(校内公示3天);

   初审时间:12月6日-10日;

   初审公示时间:12月11日-12月15日;

   兴安盟教育局复核时间:12月18日-21日;

   自治区教育厅终审时间:12月22日—12月25日。
   领取贴有注册结论的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科右前旗定期注册工作群内通知。

   四、注册流程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后最近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受理期间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旗内中小学、幼儿园,向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注册。

   (一)注册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未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使用手册”。

   1.根据任教所在地区,选择相应注册权限的注册机构。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已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申报协议”。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按所选注册机构的公告中的确认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申请人应及时通过“查询报名信息”、查阅“注意事项”及“留言”等栏目,按要求修改或补充注册材料。

   各级各类学校负责现场确认工作。教师网报期间,学校须安排专人同时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审核教师网报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将本校教师申请材料统一报所属旗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由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用A4纸在网上打印。)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定期注册周期内5年的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6.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7.所在学校出具的身心健康状况及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病休假的,须提供病休假证明。

   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1、2、3、4、7项材料,同时提交上一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应当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

   其中,第3、4、5、7项可由学校统一提供,需每人一份。

   (四)初审及公示

   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所属学校教师定期注册的初审工作,做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束后,做好此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数据汇总工作,提出注册初审结论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复核

   盟教育局负责复核。

  (六)终审

   自治区教育厅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

  (七)登记注册结论及资料归档

   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终审意见公布注册结论,在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初审机构归档保存。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由申请人自行申报填写,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执行。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注册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的,注册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定期注册工作不向教师和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四)定期注册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当地注册机构咨询电话。(各定期注册确认点联系方式见附件3)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须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校内定期注册工作,要明确责任人、明确职责任务,完成定期注册的现场确认、初审、公式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好相关咨询解答工作,让中小学教师熟悉了解政策内容和要求,确保我旗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三)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工作业务培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初审、公示及政策解答等相关业务培训,确保我旗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纪律监督。各校在定期注册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把标准、规范流程、加强监督,保证定期注册工作依法依规实施。

科右前旗教育局联系人:包小红

联系电话:0482-8398230。

   附件: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考核鉴定表

         2.2023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

         3.科右前旗各中小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确认点联系方式

                  科右前旗教育局                                   

                                                                                                2023年 11月 13 日

附件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考核鉴定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最高学历

身份证

号码

资格种类

任教学科

师德表现

健康状况

年度考核情况

学校综合评价

校长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年度考核情况,首次注册教师为上一年年度考核证明,初聘教师为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每人上交2份,一份学校保存,另一份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同上交旗教育局。

附件2

2023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单位名称

注册总人数

注册合格人数

暂缓注册人数

注册不合格人数

科、证、段不一致人数

总人数

高段低聘人数

低段高聘人数

科证不一人数

注:1.此表需转换为Excel表格。2.注册总人数=注册合格人数+暂缓注册人数+注册不合格人数;科、证、段不一致总人数=高段低聘人数+低段高聘人数+科证不一人数人数。

附件3  

科右前旗各中小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确认点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

确认点平台管理员

联系电话

幼儿园

管理员

电话

1

科尔沁右翼前旗第一幼儿园

贾会潇

15144939997

2

科尔沁右翼前旗第二幼儿园

王静

13451391810

3

科尔沁右翼前旗第三幼儿园

桂兰

13644893597

4

科尔沁右翼前旗第四幼儿园

桂英

15148290591

5

科尔沁右翼前旗兴安北京幼儿园

李艳平

13704796097

中小学

6

科尔沁右翼前旗第一中学

王凌峰

13948890690

7

科尔沁右翼前旗第二中学

周俊平

15048289028

8

科尔沁右翼前旗中等职业学校

王明晶  

13404823545

9

科尔沁右翼前旗第三中学

杨野

15248277979

10

科尔沁右翼前旗第五中学

康晓霞

15034843663

11

科尔沁右翼前旗大坝沟中学

周艳萍

13948628227

12

科尔沁右翼前旗居力很中学

柴学千

13654850598

13

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毛都中学

于阿如娜

13848382530

14

科尔沁右翼前旗白辛中学

赵安琦

18848055986

15

科尔沁右翼前旗古迹中学

钟志全

13644893245

16

科尔沁右翼前旗俄体中学

姜然

13948248791

17

科尔沁右翼前旗阿力得尔中学

吴双成

13948239278

18

科尔沁右翼前旗索伦中学

高华林

15248291188

19

科尔沁右翼前旗哈拉黑中学

王美涵

18648220866

20

科尔沁右翼前旗察尔森中学

吴九连

17684812686

21

科尔沁右翼前旗巴日嘎斯台中学

范思佳

15708406102

22

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中学

汪彦玲

15048243985

23

科尔沁右翼前旗第一小学

包木仁

15148967787

24

科尔沁右翼前旗第二小学

徐颖

13948628889

25

科尔沁右翼前旗第三小学

李扬

15764820042

26

科尔沁右翼前旗兴安北京小学

张小军

18248208247

27

科尔沁右翼前旗大坝沟小学

张树新

13654823697

28

科尔沁右翼前旗居力很小学

潘宇光

13948979744

29

科尔沁右翼前旗好仁小学

包好毕斯嘎拉图

13948899786

30

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毛都小学

吴朝木日力格

13694712438

31

科尔沁右翼前旗公主陵牧场小学

李伟东

15104853998

32

科尔沁右翼前旗白辛小学

刘庆杰

13948232500

33

科尔沁右翼前旗索伦小学

黄成亮

13948222822

34

科尔沁右翼前旗索伦牧场小学

杨玉松

13847983161

35

科尔沁右翼前旗索伦牧场五连小学

孙佳鑫

15144821068

36

科尔沁右翼前旗巴日嘎斯台小学

马晓楠

15004819152

37

科尔沁右翼前旗古迹小学

佟笑

15248203923

38

科尔沁右翼前旗阿力得尔小学

张留柱

15104843963

39

科尔沁右翼前旗桃合木小学

温都苏

13847943828

40

科尔沁右翼前旗察尔森小学

李明磊

15754822466

41

科尔沁右翼前旗哈拉黑小学

邱靓

15248350482

42

科尔沁右翼前旗俄体小学

王海泉

18647259234

43

科尔沁右翼前旗跃进马场小学

李萌萌

15598981052

44

科尔沁右翼前旗巴达仍贵小学

黄志宏

13624891872

45

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小学

汪立伟

15248527272

46

科尔沁右翼前旗哈布尔学校

高炀林

17647658121

47

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小学

杨洪泽

19904767931

48

科尔沁右翼前旗保门学校

王羽凤

13240836988

49

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学校

宝龙

15148283678

50

科尔沁右翼前旗树木沟学校

宋慧颖

15548463436

51

科尔沁右翼前旗归流河学校

刘宇

15047944229

52

科尔沁右翼前旗德伯斯学校

那顺布和

13654858627

53

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学校

雪松

15248238205

54

科尔沁右翼前旗兴安海淀学校

项晶

138479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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