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受理条件】民办学校
【实施主体】前旗教育局
【所需材料】
1、科尔沁右翼前旗民办学校申办报告(表)。
2、举办者及聘用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艺术类的还需提交与所授学科相对应的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上交,验证审核后退回原件)。
3、验资报告(开办资金30万,分校10万、开办资金不得用于培训机构以外的项目上)。
4、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房本)(如果是租用场所办学的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应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5、消防审批手续、环保合格证。
6、培训学校章程、管理制度、招生简章、收费标准。
7、培训机构职工花名册、基本情况登记表,人员简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会计资格证(可聘任有会计资格证的兼职人员)、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艺术体育类教师需提供国家级考级委员会审批的相关等级证)、教职工聘任协议。
8、开办学科相对应的课程(培训)计划、教案、教材。
9、信用承诺书、规范办学承诺书。
10、培训机构有寄宿生的,应有与学员规模相匹配的阅览、生活及运动场所。(上交一份运动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材料)。
11、培训机构聘用所有人员包括负责人的健康证(复印件).
12、需在疾控中心办理机构的水样检测,检测后上交水质检测报告原件。
13.培训机构向学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交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14、牌匾审批手续。
15、名称核准批复。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审批所需提供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讨论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层次、类别会议纪要和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及签名
3.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层次、类别后资产处置意见书或协议书。
【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办结
【办理形式】书面
【办理结果】办学许可证
【法定办结时限】30天
【承诺办结时限】30天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
【咨询电话】15904828606
【投诉电话】0482-8398235
主办单位: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 地址:内蒙古科右前旗党政大楼 联系电话:0482-8399165
政府网站标识码1522210017 蒙ICP备2021004128号-1 蒙公网安备152221020000001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82-8399165 举报邮箱kyqqw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