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右翼前旗分局

来源:旗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5-02-19 10:31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一、主要职责

   受盟生态环境局的委托,负责盟生态环境局职责在科右前旗的贯彻落实,协助科右前旗党委、旗政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规划、科学决策和统一监督管理,承担科右前旗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科右前旗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审批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3个股室,分别为党务行政办公室、生态环境管理股、行政服务股。

   (一)党务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全旗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科尔沁右翼前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科尔沁右翼前旗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统筹调度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馈意见整改落实、验收销号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团工工作。承担党建工作办公室职责。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旗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二)生态环境管理股。承担全旗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科右前旗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信息公告制度,发布科尔沁右翼前旗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监督重点污染源单位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组织编制全旗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全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全旗生态环境领域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全旗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起草全旗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承担科尔沁右翼前旗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旗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实施科尔沁右翼前旗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配合实施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全旗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全旗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全旗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全旗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旗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三)行政服务股。承担全旗规划、政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等行政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指导和监督全旗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参与国家、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法规草案制修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等工作,承担解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职责。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党政综合办公大楼西侧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82-8399768

   负 责 人:李光宇

   三、所属单位

   (一)科右前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承担属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2.承担属地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地矿藏开发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3.负责属地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调查处置、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

   4.完成旗县市生态环境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党政综合办公大楼西侧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82-8399225

   负 责 人:陈世权

   (二)科右前旗生态环境监测站

   负责在辖区内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相关领域的技术支撑工作;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提供监测技术支持工作,做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运维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党政综合办公大楼西侧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82-8399786

   负 责 人:刘景坤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兴安盟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