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
兴安盟乌钢220KV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于2023年5月17日取得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兴安盟乌钢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兴发改电力字〔2023〕181号。用于新建变电站,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220千伏变电站,建设2回220千伏线路至前旗220千伏变电站,将原有的66千伏线路连接至乌钢2#变电站,增加2台150兆伏安变压器。
兴安盟乌钢220KV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使用居力很镇兴隆村草原0.1503公顷(折合2.2545亩),国土三调2021年变更数据地类为其他草地,面积为0.1503公顷(折合2.2545亩),全部为非基本草原,权属为居力很镇兴隆村集体所有草原,未承包到户,未发放《草原所有权证》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证》,草原四至界限清楚,草原权属清晰无争议。该项目未开工建设。拟征收使用的草原不涉及生态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
2023年4月9日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与居力很镇兴隆村村民委员会和居力很镇人民政府签订《草原征用补偿协议书》,补偿金额为每亩5581.59元,补偿款合计1.25837万元,现补偿款已到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的有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要求,同意上报,请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予以审核。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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