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旗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检查监督。调研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旗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旗社会救助规划、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按规定权限负责全旗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全旗行政区划变更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等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规范服务,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旗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旗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旗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旗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旗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旗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负责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和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旗民政事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公文运转、档案管理、对外交流合作、起草重要文件等工作。指导全旗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旗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上级和科右前旗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对全旗民政事业进行政策指导。
(二)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负责社会救助、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具体工作。拟订全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自治区、盟级、旗本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拟订科右前旗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施福利彩票管理制度,按规定杈限监督全旗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股。拟订全旗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社会组织管理股。拟订全旗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执法监督。
(五)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具体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职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高龄补贴等补贴发放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六)区划地名股。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规。承办旗内行政区划的设立、合并、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旗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审定标准地名出版物。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指导全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旗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关党建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会议组织、科技管理、队伍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指导全旗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所属单位
(一)科尔沁右翼前旗民政社会事务中心
科尔沁右翼前旗民政社会事务中心为科右前旗民政局所属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提供勘界技术支撑,负责办理变更行政区划事项的勘定工作,参加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纠纷,全面勘定旗、乡(苏木、镇7界限,为巩固安定团结、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并完成旗勘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负责全旗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工作。
3.负责全旗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依法对申请民政救助和保障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4.组织协调召开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核对工作。
5.负责推进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6.负责贯彻殡葬改革的政策,做好宣传工作。
7.负责公墓管理和殡葬行业规范事宜,负责统一规划公墓区,加强集体公墓建设,改变乱埋乱葬占用耕地现象,在火化区内积极推行火化。
8.指导农村牧区红白理事会的工作,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惯,提倡节俭文明办丧。
9.贯彻国家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为农牧民提供低保政策咨询服务,承担调查核实城乡低保资格责任,为其提供技术支撑。
10.配合就业服务机构为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提供就业或技能培训的机会。
11.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民政社会事务中心负责人:李明菊 电话:0482-8397700
办公地址:前旗民政局办公楼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科尔沁右翼前旗民政救助中心
科尔沁右翼前旗民政救助中心为科右前旗民政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对旗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等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人员,本着自愿求助、无偿帮助、安全救助、分类施助的原则依法开展照料服务、身份查询、寻亲寻址、医疗救治和接送返等救助工作。
2.承担旗外流入和旗内流出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老弱病残人员的中转护送任务。
3.指导乡级救助业务工作。
4.对公安机关护送来站的被拐卖受害人、家庭暴力受害人实施救助。
5.承担流浪乞讨突发事件的临时救助任务。
6.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民政救助中心负责人:宋飞 电话:0482-8399953
办公地址:旗民政局办公楼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科尔沁右翼前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
科尔沁右翼前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为科右前旗民政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福利相关工作的方针、政策。
2.接收、收养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为供养人员提供衣、食、住、行、医、葬等服务,维护其基本权益。
3.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临时代养社会老人、病人和残疾人等人员,为其提供住养、生活护理、医疗康复等综合服务。
4.依照国家政策法规,对收、代养人员加强教育和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5.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严格财务制度,遵守财政纪律,加强经费管理,节约经费开支。
6.负责安全生产(人身、消防、食品等)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7.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福利中心负责人:刘胜利 电话:0482-2231138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其他办公联系方式
(一)综合办公室:0482-8399735 负责机关政务和日常运转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0482-8399335 指导乡镇办理低保、特困相关业务,但不办理业务,低保和特困的审批权限已下放到乡镇。
(三)儿童福利股:0482-8399733 办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业务
(四)养老服务股:0482-8399748 办理养老院、三民审核及相关补助资金发放相关业务
(五)高龄股:0482-8399851 办理高龄津贴审核、发放相关业务
(六)社会事务股:0482-8399742 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相关业务
(七)慈善总会:0482-8399552 办理低保人员重特大疾病补助审核、发放相关业务
(八)殡 管 所:0482-8399732 办理低保人员殡葬补助发放相关业务
(九)临时救助:0482-8399739 指导乡镇办理临时救助相关业务
(十)救 助 站:0482-8399953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及其相关业务
(十一)社会组织管理股:0482-8395673 办理社会组织审核审批相关业务(政务服务大厅:世纪王朝酒店东侧100米)
(十二)婚姻登记处:0482-8395752 办理婚姻状况登记相关业务(政务服务大厅:世纪王朝酒店东侧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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