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关于实施温暖工程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我旗供热系统服务保障能力,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我旗供热实际,制定《科右前旗城区温暖工程实施方案(草案)》,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2月28日前电话或邮箱反馈至科右前旗政府办公室(209室)。
联系人:姜冰冰 联系电话:8399382
邮箱:qqzfdcs@163.com
2024年1月17日
科右前旗城区温暖工程实施方案(草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关于实施温暖工程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我旗供热系统服务保障能力,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我旗供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温暖工程”部署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冬病夏治、标本兼治、群众满意”的原则,大力实施城区温暖工程,推进清洁取暖,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热源、热网、热站、热用户存在的系列问题,摸清底数。2024年从供热领域的热源保障、热网更新、热力站提升、户内改造等方面补短板、抓落实,提升我旗城镇供热水平,推动我旗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热源保障,提高供热能力
对主热源设备设施完好率、热效率不达标的,进行提升改造,确保主热源与供热能力相匹配,提高热源保障能力。科右前旗对2处现有热源进行改造,保障供热能力6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旗发改委、旗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二)加快热网更新,改造老旧管网
改造老旧一级管网26.6千米,改造老旧二级管网50.45千米。
1.更新改造运行年限超过15年的管道或经评估安全风险大的一次管网管段、热负荷不匹配的一次管网26.6千米。(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2.更新改造运行年限超过15年的管道或经检测腐蚀严重失水率居高不下的二次管网管段50.45千米。(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三)推动热力站升级,增强供热能效
改造换热站82座。重点对供热半径内热负荷超过设计规范、“小马拉大车”的以及设备老化、能耗高、完好率不达标、自控水平低的热力站进行升级改造。(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四)完善应急保障,健全工作机制
1.健全应急机制。供热企业要按规定组建应急抢险队伍、配置应急设备设施及物资,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供热期内实行24小时应急备勤。(责任单位:各供热企业,旗住建局、旗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完善应急预案。旗住建局和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制定本辖区的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责任单位:各供热企业,旗住建局、旗应急管理局、旗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大力推广清洁取暖,统筹推进农村集中供热
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稳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完成科右前旗城关镇周边煤改电改造任务。编制科右前旗清洁取暖试点方案,统筹推进农村集中供热,以集中式供暖为主、分散式供暖为辅,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逐步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旗财政局、旗发改委、旗自然资源局,旗生态环境局、各供热企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24年取得阶段成效)
(六)加快供热企业优化整合重组
鼓励热企间遵照市场规则,进行优化整合重组,重点推动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收购科右前旗都瑞热力公司,全面提升供热服务水平和供热质量,助力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各供热企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阶段(2024年1月至4月)
充分发挥企业、政府、社会各方作用,联合社区、物业、供热企业等单位进行全覆盖摸底,旗住建局负责城区、各苏木乡镇按属地原则进行排查。
(二)实施阶段(2024年4月至9月)
以项目为手段,以开化即开工、供热前完工为目标,城区由旗住建局牵头进行改造,农村牧区由各苏木乡镇负责,结合清洁取暖,落实改造任务。
(三)供热阶段(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
1.保证供热质量。以“12345”零投诉为目标,加强对供热情况的监测。以供热温度为依据,努力实现“舒适供暖”。
2.强化供热服务。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行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提高群众对供热工作的满意度。
(四)提升阶段(2025年5月起)
及时总结、加大宣传。对好的典型经验进行广泛推广,严惩供热不热等问题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旗委、旗政府集中统一领导,旗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按职责统筹推进。成立科右前旗温暖工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旗温暖工程,各成员单位落实本部门本行业监管指导职责,工作专班负责协调调度、督办指导等具体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
旗住建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温暖工程”各项工作;旗发改委要提前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做好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及成本监管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热收费标准。牵头建立煤炭、电力等供热能源保障机制;旗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广泛筹措本级资金,推动相关项目落地实施;旗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供热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保障污染物达标排放。旗自然资源局要快速高效完成相关项目规划、审批等手续办理工作。旗应急管理局要对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相关部门提高防灾应急处置能力;旗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供热行业收费、退费的监督管理,对相关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三)加强督促指导
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一抓到底,推进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整改完成后仍出现供热不达标、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
(四)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融媒体、网络等宣传媒体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公交地铁流动广告等资源,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供用热知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热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公示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企业24小时服务电话,开通供热主管部门投诉服务受理公众号、微信小程序,通过移动端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附件:1.科右前旗温暖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4年实施温暖工程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