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实施洮儿河索伦段右岸护岸水毁加固工程的请示》(旗水发〔2025〕4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实施洮儿河索伦段右岸护岸水毁加固工程。
鉴于该工程为应急抢险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四条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相关规定,同意该工程不进行招投标,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方式推进。
请你局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应急抢险工程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科学优化设计方案与施工组织,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及时完成水毁加固任务,保障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堤防工程安全。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及时办理验收等相关手续。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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