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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来源:岭上兴安 发布时间:2025-12-19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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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25年12月7日中国共产党兴安盟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就制定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如下建议。

  一、牢牢把握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五年,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兴安盟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至关重要的五年,必须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注重总结“十四五”实践,把握发展大势,科学谋划定位、明确发展目标,发挥特色优势、聚力攻坚突破,奋力谱写兴安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1)“十四五”时期我盟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十四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盟委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团结带领全盟各族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推动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综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稳步增长。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构建,获批全国首批、全区首个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粮食产量实现“十六连丰”,畜牧业实现“十二连稳”,“阿尔山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成功获得认定,兴安盟大米、兴安盟牛肉等品牌入选国家目录;新能源装机与发电量大幅增长,提前实现“两超过”目标;阿尔山成功创建全区首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较“十三五”末翻一番。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盖度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获评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沙化土地治理成效显著,碳汇交易和土地指标跨省交易走在全区前列。安全稳定屏障持续巩固,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深化,国防与服务保障能力提升,“一流边防线”首批建设项目基本完成。改革开放创新深入推进,实施近千项改革任务,阿尔山口岸实现常年开放,京蒙协作成果丰硕,科技型企业数量与科研支出大幅增长。民族团结大局巩固发展,第二次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被确定为国家“两区一窗口”试点。城乡面貌深刻变化,铁路、公路、机场建设实现突破,引绰济辽工程全线通水,城镇化率持续提升。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兴安盟域牌形象影响力不断提升。民生福祉显著改善,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养老等事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成功升级为职业本科大学。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干部担当作为有效激励,基层堡垒持续建强。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链条不断加强、内容不断丰富。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力带动。

  2)“十五五”时期我盟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全国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双碳”工作纵深推进,为各地发展创造了广阔空间。从全区看,内蒙古迎来高质量发展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3次考察内蒙古、5次参加全国人代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作出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给我们以科学的方向指引、巨大的精神鼓舞、强烈的使命感召。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等国家战略叠加效应充分显现,《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等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为全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从自身发展看,兴安盟正处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拥有政治、生态、资源、区位、空间、政策、市场、后发八大优势,在服务国家和自治区发展大局中具有独特地位。同时也要看到,对标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还存在不少突出短板。经济体量偏小,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不完善,科技创新驱动能力较弱,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仍有短板,区域协作仍需持续深化,对外贸易规模水平亟待扩大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居民收入水平与全国全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全盟上下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抢抓机遇、顺势而为,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兴安盟建设新局面。

  3)“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自治区发展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和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上展现新作为,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红色兴安、绿色兴安、温暖兴安,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80周年,确保同全国全区一道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取得决定性进展。

  落实上述总体要求,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更好服务保障全国、全区发展大局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今后五年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落实主线要求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效升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两区一窗口”试点建设成果更加丰硕。

  ——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经济增长潜力得到充分释放,围绕“高产高效”发展绿色现代农林牧业、围绕“向新向绿”发展清洁低碳工业、围绕“风景风情”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围绕“开发开放”提升优质高效服务业,推动“四大优势特色产业”能级显著提升,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区域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总量进一步壮大。

  ——生态文明建设展现新面貌。“三北”工程攻坚战和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取得决定性胜利,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取得新突破,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科技创新迈出新步伐。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生物育种、黑土地保护、农畜产业、中蒙药、新能源等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及专利转化运用取得更多成果,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科技资金支持保障能力稳定增长。

  ——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新水平。公路、铁路网络更加完善,机场吞吐规模和辐射范围更大更广,电力外送堵点逐步打通,水资源配置和保障体系继续完善,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逐步完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

  ——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开创新局面。京蒙协作更加深入全面,振兴蒙东措施加快落实,更好服务和融入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对蒙俄等国家交流合作更加密切,口岸开放水平不断提高,跨境旅游、对外贸易合作持续深化。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如期完成,承接全国、全区试点改革任务能力继续提高,国有企业、财政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加繁荣,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群众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

  ——人民生活品质迈上新台阶。居民收入与全国、全区差距持续缩小,高质量充分就业稳步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平安兴安建设构建新格局。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全面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法治兴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深入推进。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高效运行,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综合防护能力持续提升。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二三五年全盟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收入迈上新台阶,“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生态系统保护建设、“一流边防线”建设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四个方面努力走在自治区前列,同全国全区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丰富“红色兴安”深厚底蕴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全力打造“两区一窗口”试点,在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现代化、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创美好生活,实现“红色兴安”底蕴更厚、成色更足。

  4)健全贯彻主线落实机制。完善党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严格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深入执行盟委书记民族工作专题谈话、前置联审等工作制度。完善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贯彻主线要求、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的审核评估机制。加强对规范文件贯彻主线要求的审核审查。

  5)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加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力度,聚焦不同行业、领域和群体,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阐释成果,加强《内蒙古努力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研究》课题成果运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学理支撑。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结在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习惯、文化风俗、实践方式中。

  6)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落实好区域均衡发展、公共资源均等配置等差别化政策,有序推动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社会条件。深入实施各民族互嵌式发展、各族青少年交流、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统筹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现有资源,设计红色研学路线、创新文旅体验形式、打造共居共融社区、培育乡村共富产业,建设一批“五个共同”长廊示范项目,搭建多领域交往交流交融场景,不断拓宽各民族交融嵌入的实践路径。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擦亮“绿色兴安”名片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立足生态本底优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在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上体现更大担当。

  7)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如期打赢兴安盟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扎实推进“三北”工程,实施兴安盟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等一批重点项目。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等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毁林毁草行为,加强林草资源管护,统筹生态保护、产业转型与民生改善,从根本上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强化河湖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管护,加快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完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建设。

  8)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重点区域散煤燃烧治理,科学合理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实施低效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设施提升工程,做好重点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核算核查。加强水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健全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水环境质量监管,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强化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监管,有序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实施土壤源头防控行动,加强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规范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9)持续探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路径。推进林草固碳增汇行动,全域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深化林草碳汇交易试点和监测评估试点建设,创新期货式等多元化交易模式,构建数字化林草碳汇数据库,实现碳汇资源动态监管与精准核算。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供给。打造零碳发展示范载体,高水平建设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示范园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地下水管控与保护,推进粮食全链条减损,引导企业优化用能结构,积极创建国家、自治区、盟级绿色工厂。

  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兴安”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安”建设,保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牢固。

  10)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面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持续推进捍卫政治安全体系建设。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深化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完善防范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协同处置机制。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筑牢政治安全人民防线。打造现代化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后备力量建设。深化军地共建机制,持续推动军民融合。

  11)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化解与金融生态建设,按期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实施精准化安全提升行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前瞻性布局新兴产业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加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自然灾害预警监测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盟旗乡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安全宣教培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12)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和志愿服务体系,提高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水平,推进移风易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城乡微治理体系,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信访工作智能化建设,做好矛盾纠纷排查源头化解工作和重点人员稳控。加强命案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巩固命案防控成效。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等工作机制,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建立完善智慧警务低空立体防控体系,提升基层警务能力水平。

  13)扎实做好兴边稳边固边。实施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持续建设“一流边防线”,实施边境地区“水电路讯”基础设施军地一体化建设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边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推进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

  五、提高现代能源经济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立足兴安盟风光水生物质资源禀赋,深化新能源产业链国内区域合作与项目对接,建设以新能源基地为支撑、绿色氢氨醇产业为特色的新型能源体系,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上展现更大作为。

  14)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开发高水平利用。全面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拓展新能源消纳应用场景,推动传统产业绿电替代,加快构建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体系。结合国家风电、光伏帮扶政策,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深化新能源跨区域合作,建立跨区域新能源开发联合推进体系,推动合作地区资源优势与产业优势互补。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在推动现有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升级改造基础上,不断优化产品结构,谋划全产业链项目。加强与周边盟市在绿电输送、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对接合作,争取特高压外送通道和绿色燃料输送工程建设,促进清洁能源跨区域外送消纳。

  15)全力打造绿色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深入实施“新能源+氢能”产业集群工程,探索创新制氢工艺,引导优势特色产品生产企业加快绿色、有机认证。支持盟内企业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多种要素合作方式,参与绿氨、绿甲醇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氢能在传统产业领域的应用示范,促进绿氢产业与钢铁行业深度融合,探索绿氢耦合煤化工领域示范应用,开展天然气掺氢燃烧示范应用。统筹考虑区内外两个绿色氢氨醇消费市场,谋划推动“兴安盟-通辽-赤峰”绿色燃料输送工程、“居力很-葛根庙”氢气管道工程,提升绿色氢氨醇管道输送能力。

  16)增强传统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全力推动兴通煤矿改扩建和牤牛海采空区转露天煤矿项目,联合锡林郭勒盟合力推进马辛呼都格煤矿总规编制、探转采手续办理,努力填补我盟煤炭刚需缺口。强化油气管网设施建设,深入落实自治区“市市通天然气管道”规划部署,推动“通辽-兴安盟”天然气长输管道、“长岭-白城-乌兰浩特”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

  17)加快优势特色矿产开发利用。推进银铅锌、叶蜡石、玄武岩、硅石、萤石等优势特色矿产勘探开发与综合利用,谋划拓展“基础化工—精细化工—合成新材料”产业链。深入推进找矿行动,争取实施科右前旗复兴屯银铅锌多金属矿周边地质普查项目。有序出让矿业权,分批面向市场投放战略性矿种及银铅锌、矿泉水等优势矿种勘查区块,加快勘查成果转化。完成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序开发阿尔山水气矿产。

  六、加快实现农牧业现代化,提升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建设质效

  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加快农牧业转型升级,提升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建设质效,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上贡献更多力量。

  18)全方位提高农畜产品供给水平。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和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统筹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和退化耕地治理,完善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制度。开展绿色增产技术攻关,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节水技术。保护优质种质资源,培育优势特色品种。稳定肉羊养殖规模,持续抓好肉牛扩群增量,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设施畜牧业,引导适度规模化舍饲养殖。完善畜牧业创新体系,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与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强化畜牧业基础设施与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水面生态渔业。

  19)健全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加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农牧民兴办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扶优培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构建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强化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与功能拓展,推动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提升产地电商云仓功能,鼓励企业接入物流信息平台。积极争取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政策,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多途径发展壮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深化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推进农林牧业产业全链条升级。推动农畜产品加工提质增效,提升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加工转化能力,加快补齐畜牧业育肥加工短板,推进皮毛骨血等副产物综合利用。聚焦水稻、肉牛、肉羊、奶业、玉米、大豆六大农牧业重点产业链,实施“产业链主”培育工程。聚焦沙果、沙棘、文冠果、榛子、牧草等优势特色林草产业,做强基地建设和精深加工。全面实施“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双轮驱动战略,系统构建以“源在兴安”为统领,以“兴安盟大米”、“兴安盟牛肉”、“兴安盟羊肉”、“兴安盟土特产”为支撑的区域公用品牌矩阵。打造传统批发、大型商超、直播带货等多元化销售传播体系。积极布局直供基地与产销联盟。推动兴安特色餐饮品牌开拓市场。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建设,推动标准化生产与国际认证衔接。

  七、拓展对内对外开放合作,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重,牢牢把握京蒙协作、东北振兴、蒙东振兴、鄂尔多斯对口帮扶等合作机遇,发挥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物流节点和区域性交通枢纽功能的区位优势,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内蒙古独具特色的最美生态口岸,为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注入更足活力。

  21)提高区域合作水平。围绕四大优势特色产业板块和重点产业链,开展产业对接、文化交流、人才合作等活动,持续提升招商引资质效。全方位推进京蒙协作,拓展“兴安好物”进京渠道。深度融入东北振兴发展大局,培育发展生态经济、冰雪经济,加强文旅资源整合、市场联动,打造跨区域特色文化旅游线路。强化与区内盟市间协同发展,联合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培育“乌阿海满”低空旅游集聚区,拓展与鄂尔多斯市对口帮扶协作。

  22)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蒙古国在边境旅游、跨境旅游方面的联动合作,持续推进“边民互市+落地加工”模式,着力打造全区羊绒进口落地加工重要集散地。加强多边交往,探索拓展东亚、欧洲等区域对外交流。深化国际友城务实合作,打造文化交流、跨境旅游、教育医疗等对外交流品牌。

  23)加强口岸能力建设。积极培育对外贸易,进一步丰富出口商品品类,稳步扩大调味品、农机具等优势产品出口规模。创新监管与查验模式,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口岸物流园区、智慧口岸优化提升、口岸界河二号桥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申建进境产品海关指定监管场地,进一步完善口岸配套服务功能,提高口岸“通、集、落”能力。

  八、加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力度,促进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锚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在着力提升“四大优势特色产业”能级的同时,全力培育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促进产业体系深度转型升级。

  24)壮大清洁低碳工业。推动化工产业现代化升级,重点实施化肥企业技术升级与工艺创新。推进冶金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冶金产业生态。谋划特钢生产项目,提升钢铁行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加快建材产业资源循环利用。

  25)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巩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成果,提质升级文旅产品开发供给,全面提升文旅市场保障和服务品质,打造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文化体验、生态康养于一体的国家级旅游目的地。开发线上平台,实现景区虚拟漫游。深度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旅与农林牧业、体育、教育、康养深度融合。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持续打造兴安盟那达慕、阿尔山马拉松、冰雪节庆、雪地足球超级联赛、全国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赛等赛事品牌活动。以四季风光为基底,以文旅融合为路径,以品质服务为支撑,持续提升“红色之城乌兰浩特”、“林海圣水阿尔山”、“神山珍鸟扎赉特旗”、“杭盖草原科右前旗”、“枫情马镇科右中旗”、“春州古城突泉县”的文化旅游品牌品质,推动兴安盟旅游真正火起来。

  26)提升优质高效服务业。巩固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成果。以“源在兴安”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构建电商发展体系,持续打造“兴安优选”等电销综合平台。构建高效畅通的物流网络,推动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发展专业化特色化物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

  27)壮大新兴产业和培育未来产业。推动生物制造产业发展壮大,围绕生物医药和生物发酵,大力发展中蒙药、化学药、原料药等制药产业。探索发展低空经济,以“低空+”应用场景推动实现各行业与低空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应用,重点推动“智能+绿色农林牧业”、“智能+生态文旅”等领域应用,积极谋划储备智能产业项目。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深化实施“数据要素×”行动,探索发展数据产业。大力发展算力经济,主动融入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布局。

  九、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科技创新,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推动科学技术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将科技创新能力真正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28)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完善“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兴安分中心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更多承担科技攻关任务,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建立科技型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加强科技资金支持保障,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投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加强商标品牌、地理标志的推广和价值提升。

  29)强化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建强内蒙古自治区生物育种技术创新中心,深化基因编辑、智能育种等前沿技术应用,推动生物育种全产业链发展,争创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安盟外籍院士工作站(草产业)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农畜产业、黑土地保护、中蒙药、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和方向,加紧培育、争创一批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科创飞地、创新联合体。

  30)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用足用好国家、自治区重大人才工程计划,不断加大优秀人才引进、交流、培养力度。柔性引进国内外院士、大院大所专家教授等行业领军人才,来兴安盟建立工作站、基地、研究院、院士之家,开展产学研合作。深化人才服务保障,依托自治区“英才兴蒙”服务平台,做好高端人才政策咨询、项目申报、生活服务。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培育多元化服务机构。

  十、全方位扩大内需,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深度对接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实现经济的稳定运行和良性循环。

  31)全面提振消费活力。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提振消费政策。加快建设质量强盟。加强“放心消费承诺店”、放心消费示范商圈等基础单元培育,鼓励经营主体延长经营时间,清理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加快建设“高品质便民生活圈”2.0版。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培育发展银发经济,加强老字号宣传推广,优化夜间消费。发展电子商务,实施“千名电商创业培育计划”,优化“兴安特产馆”等电商平台,升级兴安盟跨境电商孵化基地功能,招引兴安盟籍电商企业回乡发展。

  32)扩大有效投资。吸引农林畜产品加工、新能源、生物基新材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冶金装备制造、未来产业等领域企业投资,激发市场投资活力。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强项目全周期绩效监控。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推动要素供给和招商对象需求精准匹配。强化国有资源盘活利用,创新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增强企业投资带动产业发展能力,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推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盟级领导包联、重大项目盟级统筹等机制,加强各领域要素保障。

  3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国省公路网络布局,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强化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民航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推进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重点工程。加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能源基础设施升级与系统调节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构建安全韧性现代水网体系。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地下四类管网更新改造,补齐城市交通设施短板。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可信数据空间,构建数据流通新底座。

  十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坚持落实改革任务与自主特色改革相结合,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健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以改革举措激发释放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34)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定不移贯彻“两个毫不动摇”,将民营经济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全面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政策。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全面破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显性壁垒和隐性门槛,保障民营企业在各类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平等地位。畅通融资渠道,加大“信易贷”平台推广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适当提高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常态化治理账款清欠。推动民营主体升级提质,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党建引领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培育新增市场主体,优化个体工商户“个转企”、民营企业“升规入统”等扶持政策。

  35)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政务服务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解决涉企突出问题,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全面推行“信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模式。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完善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打造普惠高效服务生态,持续推进政企沟通常态化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企业诉求分类处置、限时办结、跟踪督办、满意度评价机制。强化企业发展民生配套服务,统筹解决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就医、住房、社保转移、技能培训等实际需求。完善涉企法律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合同审查、纠纷调解、合规指导、知识产权快速维权等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法律风险。

  36)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任务落实。深化国企治理改革,扩大农垦改革成效,持续完善党领导国资国企工作的体制机制,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盟以下财政体制。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集中财力保障重大决策落实落地。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探索设立重点产业引导基金,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国有企业参股带动能力强、投资额度大的招商引资项目。深化开发区改革,激活资源要素动能,推动产业向集群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健全完善深化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建设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工作,加强“空心村”治理,加快推动农村牧区“三变”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十二、协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顺应人口变化趋势,统筹推进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建设、公共服务、生态保护,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37)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稳定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完善村民自治体系,落实民事民议机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村民(居民)自治组织,涵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统筹发展科技、绿色、质量、品牌农业,健全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实施一批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立“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农牧户”、“党支部+联合体”等利益共享模式。强化人才支撑,靶向培育高素质农牧民及乡村振兴带头人,壮大懂技术、善经营的实用人才梯队。

  38)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以大乌兰浩特地区为核心、旗县市中心城镇为枢纽,集约紧凑布局的现代化城镇体系。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强化城市体检成果应用,系统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既有房屋更新改造、城市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保护等工作,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统筹城市防洪体系和内涝治理。有序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保障进城落户农牧民合法土地权益。

  十三、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自觉肩负起新时代文化使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涵养兴安盟文化气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39)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深化理论研究阐释,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充分挖掘利用红色文化资源,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体化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巩固提升各类文明创建成果,加快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成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基层服务总窗口。扎实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弘扬蒙古马精神、“三北精神”和守望相助理念。

  40)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扶持与激励并举,创作推出一批彰显红色底蕴、民俗艺蕴、兴安风韵的优秀作品。深化“兴安岭上兴安盟”文化标识建设,通过主题宣介活动提升兴安盟知名度、美誉度和产品竞争力。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开展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持续开展“岭上兴安”文化季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推进书香兴安盟建设,深化“公益电影+”活动,提升版权保护服务水平。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任务,加强金长城等文化遗址和五一会址、内蒙古党委办公旧址等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体育后备人才,统筹推进少儿健身、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

  41)促进文化产业提质升级。培育民族工艺、演艺等特色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集群化、品牌化、数字化发展。实施“兴安盟非遗工艺品振兴计划”,建立“工艺标准+设计创新+品牌推广”体系。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自治区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推进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推动非遗产业化发展。推动乌兰牧骑高质量发展,深化各级乌兰牧骑改革,开展市场化运营。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培育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打造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

  42)巩固壮大主流舆论主流声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坚持精品创作,促进网络视听繁荣发展。完善对外宣传工作机制,加强与上级媒体的沟通协作,发挥“岭上兴安”、“千城万屏”、“兴安记忆”等品牌传播矩阵作用,唱响奋进新时代的主流声音。深化媒体融合发展,升级完善盟级媒体配套设施,做大“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岭上兴安”APP。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

  十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民生福祉作为第一目标,持续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3)健全稳就业促增收举措。深入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扩大就业容量,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多措并举拓宽城乡就业渠道。培育就业服务新亮点,拓展数字经济就业新空间。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强化就业援助保障,兜牢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底线、助企纾困稳岗就业底线、就业困难群体保障底线。

  44)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多层次可持续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效能。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加强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完善妇女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群体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45)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健全教育系统政治铸魂体系,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动态优化专业布局,提升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教育综合保障,建立学龄人口监测预警机制,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教育资源供给。实施教育家铸魂强师行动,培养造就高水平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待遇保障,落实好教师减负政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落实资助标准动态调整要求,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健全学校章程,推进依法治教。

  46)推进健康兴安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促进分级诊疗。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加强优势专科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提升重点传染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健康兴安行动,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强化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蒙药制剂中心和旗县级等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强化中蒙医药人才支撑,推动振兴中蒙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

  47)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医疗机构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构建结构优化、功能完善、覆盖城乡、医养康养相结合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做好旗、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运营,完善老年人文体活动保障体系。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优化普惠托育与儿童福利关爱服务。加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兜底保障,建立科学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保障方式,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建设。

  48)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丰富公共服务供给,消除公共空间安全隐患。增加改善型住房供给,加大实物配租与公租房租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力度,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十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完成“十五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五个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以高水平党建引领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49)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链条、闭环式制度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提升阵地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深化政治巡察,坚决抓好上级巡视、审计、督察、检查等所反馈问题整改。

  50)全面凝聚团结奋斗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支持人民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健全基层民主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两代表一委员”工作,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全面落实统战责任制,完善大统战格局,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九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51)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落实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重要要求,树牢重实绩重实干重公论的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分层分类分众化、理论实务相结合,扎实推进基本培训,精准开展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干部队伍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能力和本领。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旗帜鲜明为担当实干者撑腰鼓劲。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党建引领强边固防、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党建引领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5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各种不正之风,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简朴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化。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风腐同查同治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分层分级分类开展纪法教育,持续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53)健全“十五五”规划制定和推进落实的有效机制。科学制定兴安盟“十五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统领作用,严格遵循“发展规划是经济社会发展纲领性文件”的法定地位,将规划核心目标与重点任务深度融入盟域治理各领域、全过程。健全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建立“十五五”盟级重点规划的目录清单,确保规划体系实施效能。健全工作协同机制,提高规划执行力,确保“十五五”发展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锚定发展目标,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征程,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以人民至上回应时代期盼,凝心聚力、勇毅前行,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兴安盟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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