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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6项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科右前旗 发布时间:2025-12-1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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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19日至31日。

  联系电话:0482-8399886

  邮寄地址: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6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整改问题

科右前旗津新碎石厂等7家矿山企业未按要求实施台阶式开采,对山体进行垂直剥离,形成“一面墙”式的高陡边坡。督察组实地查看科右中旗幸福沟采石场等15家矿山企业,已完成验收的434亩生态恢复治理区,未达到治理标准。

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

整改目标

规范矿山企业开采和生态修复治理,提升恢复治理成效。

整改措施

(一)科右前旗津新碎石厂等7家矿山企业制定整改台账,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严格整改。

  (二)对未达到治理标准的15家矿山企业434亩生态恢复治理区进行现场核实,制定整改台账,按时完成恢复治理并通过验收。

  (三)针对反馈问题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建立排查台账,督促指导矿山企业按期完成整改,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

一是盟、旗两级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于2025年11月15日对7家矿山“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形成一面墙”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验收。经现场查看,5家矿山采取工程修复方式完成整改。另外2家矿山因林草、安全生产距离等问题制约,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科右前旗要求矿山企业采取对山体周边拉设网围栏、设置警示牌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隐患,并责令其在未完成整改前,不能开展任何生产作业行为,2家矿山均出具了承诺书。

  二是按照15家矿山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通过覆土、撒播草籽等方式恢复植被,涉及的15家矿山企业已完成生态修复治理并通过验收。

  三是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加强监管,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不断提升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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