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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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监执机撤处20251

  当事人:科右前旗龙泉殡仪馆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221793601702Q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居力很镇红忠村电网山下

  投资人:郑立伟

  我局于2024年4月27日对科右前旗龙泉殡仪馆在经营活动中自立收费项目收取纸棺费、接尸袋费、寿毯费、纳骨容器费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577对当事人作出《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前市监执机处罚202511号)并送达,处罚内容为:1.没收违法所得伍佰零陆万捌仟玖佰零贰(¥5068902)元;2.罚款壹仟零壹拾叁万柒仟捌佰零肆(¥10137804)元。

  现依据2025年12月10日科右前旗人民政府作出的《科右前旗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旗政行复决字202544号),撤销《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前市监执机处罚202511号)1.没收违法所得伍佰零陆万捌仟玖佰零贰(¥5068902)元;2.罚款壹仟零壹拾叁万柒仟捌佰零肆(¥10137804)元。

  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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