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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五)小额贷款100万元以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来源:科右前旗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1-2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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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内容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告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执行期限

  2023年8月2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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