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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六)小额贷款1000万元以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来源:科右前旗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1-27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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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内容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告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执行期限

  202381日至20271231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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