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执法领域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减征等降费政策;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等。
(二)乱罚款: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
(三)乱检查: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检查人员无权限,未取得执法证件却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
(五)违规异地执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例如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突破法定地域管辖权限的执法行为等。
(六)趋利性执法:将执法与经济利益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没收入指标;为增加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等。
(七)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主要指同一行政执法部门的不同执法人员,对同一执法事项的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或者不同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标准或要求相互冲突等。
(八)执法不文明问题: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态度恶劣,缺乏柔性引导,“一刀切”式执法,钓鱼执法等不文明执法行为。
(九)其他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受理
(一)电话举报:0482-8399682(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二)电子邮箱举报:kyqqsfjxzzfxtjd@163.com
(三)信函举报:邮寄至科右前旗索伦街与金界路交叉口东40米科右前旗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三、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整治重点明确的突出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向有权处理部门反映。
(二)举报时请提供举报人有效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并予以反馈,受理单位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科右前旗司法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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