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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兴安盟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经营主体的公告

来源:科右前旗外事办 发布时间:2026-03-30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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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征集参与2026年兴安盟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7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弃权。

  二、遴选标准

  1.在兴安盟内依法注册并主营家电和数码类产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具体补贴品类以自治区相关方案中规定为准)。

  2.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开具普通发票的能力,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票面要明确标注个人实名、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水效)等级等,确保补贴资金申报、使用、结算环节清晰、账目可查;还需提供可追溯的进销项发票。

  3.具有服务兴安盟本地消费者的能力,提供送新收旧一体化服务。

  4.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完整佐证材料,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过去6个月的销售价格等;配合政府部门严格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

  5.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近一年内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对于列入失信名单、信用风险较高的商家,限制参加本次政策补贴活动。

  6.能够受理平台交易方式,配备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电脑、打印机、POS机等设施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

  7.积极配合活动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主动宣传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政策,准确告知消费者活动细则与产品适用范围,并组织开展家电、数码产品下乡和进社区活动。

  8.签订承诺协议,承诺认真核实交易信息,保证相关凭证、台账等信息真实性。严禁骗取补贴资金及其他违法申领补贴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企业参与资格,向企业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名材料

  1.兴安盟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2.兴安盟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2025年三、四季度财务报表、季度纳税申报表(增值税、所得税);

  5.“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日期需在申报期内);

  6.品牌主体授权合作协议或承诺函等;

  7.具备旧家电回收资质的证明材料(与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等、回收企业的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备案证明等);

  8.参与活动的企业制定的“优惠让利”实施方案;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一式两份(属地商务主管部门一份、盟商务口岸局一份)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按时提交。如果报名商家提供以上材料有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四、申报及审核流程

  1.参与企业将申报材料呈报所属旗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谁审核、谁监管”的原则,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2026年4月9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申报材料及报名统计表(附件3)随文报送兴安盟商务口岸局。

  2.盟商务口岸局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复核,并对复核通过的市场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列入2026年兴安盟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各旗县市咨询电话:

  乌兰浩特市商务部门:8525009

  阿尔山市商务部门:7122399

  扎赉特旗商务部门:6736122

  科右前旗商务部门:8398401

  突泉县商务部门:5188508

  科右中旗商务部门:4133320

  附件:

  1.兴安盟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2.兴安盟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

  3.兴安盟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参与活动商家报名统计表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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