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内市监信发〔2026〕43号)及《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兴安盟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兴市监办字〔2026〕55号)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持续优化我旗营商环境,结合我旗实际,科右前旗市场监管局协同相关部门制定了《科右前旗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二、严格执行计划,规范抽查流程
(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不得擅自调整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和抽查时间。确需调整的,须报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牵头检查部门,由牵头检查部门负责明确联合检查部门、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等相关事项,组织联合检查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检查,实现“综合查一次”,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抽查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程序进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过程要全程留痕,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强化结果运用,依法公示公开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部门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抽查检查结果与信用监管挂钩,对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
四、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人。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旗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联系。联系人:敖文秀、左志鹏,联系电话:8398163。
附件:科右前旗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x
科右前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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