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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法院”联动共促多元化解纠纷

来源:旗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2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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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解纷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以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突出目标定位,以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和完善“政协委员+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形成了调解在前、审判在后、诉前指导、诉后回访的创新模式,将矛盾纠纷止于前端,有效缓解各方当事人的诉累,为涉案企业合规经营,诚信守约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常态化开展调解在前、审判在后、诉前指导、诉后回访机制,将调判结合、释法明理、权益保障贯穿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始终。为此,2023,科右前旗人民法院于制订了《全面落实内蒙古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订单式”服务(四十条)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又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阿力得尔法庭为试点,进一步推动开展“政协委员+法院”工作机制。自202511日至20251031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阿力得尔法庭适用“政协委员+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共办理先行调解案件119件,结案率100%,平均办理天数2天,其中申请司法确认案件90件,调解成功后撤诉案件29件,总标的额为3143071.44元。

  二是不断突出多元解纷机制在涉企案件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政协委员+法院模式邀请企业领域的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前端。例如,在一起商事纠纷中,通过聘请同为私营企业主的蒋洪喜、刘俊红委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对案件进行先行调解。相对于法官调解,同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委员与当事人能够更快的拉进彼此的距离,他们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共性问题更容易产生情感共鸣,从而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先行调解的适用也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8275元,并节省了后续诉讼可能发生的鉴定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及因参加诉讼所支出的交通差旅费,切实降低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促使当事人在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主动性,有利于案结事了,实质解纷。

  三是注重归纳梳理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分析同类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适时制发司法建议,从法律层面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例如,在办理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一些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中对借款人送达地址的填写不够规范,没有具体到门牌号,在借款人逾期还款进入诉讼程序后难以实现及时有效的送达;再如,在办理牧草买卖合同案件中发现很多企业商户在订购牧草时多通过口头方式进行约定,导致后期对牧草质量合格标准的界定产生纠纷,极大的提高了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对于这些共性问题,我们拟通过制发司法建议、提供格式文本等方式,对相关行业领域的营商环境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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