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按照工作安排,在全旗范围内征集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旅行社开展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不签订规范旅游合同、使用阴阳合同、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委派无资质导游带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导游无证执业、私自承揽业务,擅自变更行程、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或自费项目,以诱导、胁迫、辱骂、甩团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虚假讲解等违规执业行为。
(三)旅游购物场所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
(四)无资质单位、个人及其他机构,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组织开展旅游活动的行为。
(五)通过网站、微信群、短视频、直播等线上渠道,发布虚假宣传、招揽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行为。
(六)其他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涉旅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向文化和旅游部门或“12345”等政务服务平台投诉举报
旅游服务、导游违规:12345政务服务热线
价格欺诈、强制消费:12315市场监管热线
前旗文旅专线:0482-8398498(旅游股)
三、其他事项
各位游客和市民朋友们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上述投诉举报方式向我单位如实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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