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退费相关问答

来源:科右前旗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6-18 11:30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问:我和配偶互相填报对方父母,能多退税款吗?
答:不可以!被赡养人仅限纳税人本人年满60周岁的父母、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不在扣除范围内。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违规重复填报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并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兴安盟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