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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右前旗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6-18 11:30
问:我和配偶互相填报对方父母,能多退税款吗?答:不可以!被赡养人仅限纳税人本人年满60周岁的父母、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不在扣除范围内。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违规重复填报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并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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