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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来源:旗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8-1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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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科右前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以下五类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客运领域。班车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站外揽客、旅游包车无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备案行程运行;不落实凌晨2—5时停运或接驳运输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营运客车保险、二级维护情况,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报警处置记录;驾驶员从业资格、安全教育培训等。

  二、出租汽车领域。严厉打击巡游出租汽车拒载、绕道、议价、恶意拼客、不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网约车人车证不符、平台违规派单、无证经营情况。

  三、非法营运领域。严厉打击小型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租赁客车无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私家车在学校、小区、景区、商超、乡镇等人员密集地非法营运。

  四、重型货车及危险货物运输领域。严查重型货车非法改装及超限超载运输;危运车辆保险、二级维护、罐体定期检测情况,车辆可燃气体泄漏探测器、泄漏报警装置、紧急切断阀、静电接地带、灭火器材等齐全有效;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报警处置记录;企业经营资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驾驶员、押运员双持证在岗,岗前培训;电子运单不实、瞒报谎报货物品类。

  五、维修、驾培领域。维修企业杜绝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严查虚假二级维护、虚假竣工合格证、虚假维保;驾校安全管理制度、教练车安全状况、从业人员管理;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具有以上违法行为的道路运输企业及车辆,将依法处罚并消除违法行为,同时追究相关企业及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企业自查漏报瞒报,造成重大隐患的,一律按事故标准从严处置,从严追责。

  举报电话:12328

  特此通告

  科右前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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