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行政处罚信息

来源:科右前旗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9:06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赵永志 身份证 1522011983****4037 (前旗)应急罚〔2026〕执法 19-01号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2026年8月17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科右前旗百木年华家居定制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粉尘干式布袋除尘器本体未设置泄爆装置。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7.1.3、《工贸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四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11条A档的规定,应当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7.1.3、《工贸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四项、《应急管理行政

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11条A档的规定,应当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2 2026/9/10 2026/12/10 2026/12/10 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局 111522217901923253 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局 111522217901923253 一般失信信息 非简易处罚

科右前旗百木年华家居定制工厂 92152221MA0N6UPL3A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赵永治 身份证 1522011983****037 (前旗)应急罚〔2026〕执法 19号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2026年8月17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科右前旗百木年华家居定制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粉尘干式布袋除尘器本体未设置泄爆装置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7.1.3、《工贸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四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11条A档的规定,应当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7.1.3、《工贸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四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11条A档的规定,应当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7 2026/9/10 2026/12/10 2026/12/10 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局 111522217901923253 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局 111522217901923253 一般失信信息 非简易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兴安盟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