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旗1家食品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科右前旗绿康葵花购销专业合作社抽检基本情况
被抽样单位:乌兰浩特市董明水果批发店;抽样产品生产单位:科右前旗绿康葵花购销专业合作社;样品名称:原味瓜子(烘炒类);抽样日期:2026年04月22日;抽数:10kg;2026年5月14日,抽数:10kg;检验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库存且已开展主动召回工作。科右前旗绿康葵花购销专业合作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结合相关裁量权基准,经案审会审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科右前旗绿康葵花购销专业合作社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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